封面新聞記者 吳冰清
6月8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通報“春雷行動2020”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生產銷售有非食用物質4-氯苯氧乙酸鈉的豆芽。
4- 氯苯氧乙酸鈉,又稱防落素,是一種內吸、廣譜、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長調節劑,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類生根等,并能調節植物株內激素的平衡。
這種物質易溶于水,性質穩定,可以抑制豆芽生根,可當人把這樣的豆芽吃進肚子里,它會對人體有積累毒性。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 6- 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 年第 11 號),豆芽生產經營過程中禁止使用 4- 氯苯氧乙酸鈉。
在四川達州市通川區龐容豆制品店,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卻抽檢出837斤含有4-氯苯氧乙酸鈉的黃豆芽。
經調查,當事人在今年1月通過微信進購4-氯苯氧乙酸鈉600支,每次生產黃豆芽時,他就使用1支4-氯苯氧乙酸鈉勾兌20斤清水,浸泡12斤黃豆,發芽后轉移至培養箱中培養10天再上市銷售。
截至被查獲時,該店已生產銷售含4-氯苯氧乙酸鈉的黃豆芽7630斤,售價1元/斤,獲利7630元。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第一百二十三條的有關規定,達州市通川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生產銷售含有非食用物質豆芽的行為進行處罰,沒收黃豆芽837斤、沒收剩余的4-氯苯氧乙酸鈉、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7630元,并處罰款人民幣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