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釋疑:

  若盲道具備調整條件,將再設置車位

  6月9日上午11時許,記者跟隨樂山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副大隊長徐建平來到了現場。經過粗略測量,徐建平表示,這里的人行道有8米多寬,但之前的車位線長約2米,車輛停放,起碼需要4米長,如果繼續使用之前的車位,必將占據盲道,“按照車位設置的規范標準,之前設置的車位線長度明顯是不夠的,因此廢棄之前的車位是合理的。“

樂山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副大隊長徐建平向商戶們介紹相關政策樂山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副大隊長徐建平向商戶們介紹相關政策

  這時,不少商戶也趕了過來,反映他們現在的生意受到很大影響。徐建平對商戶們解釋道,按照相關規定,人行道上本不可以停車,也不可以設置車位;但鑒于樂山城區停車難的實際情況,人行道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設置部分停車位,但不可以侵占盲道,如果侵占了盲道,都不能設置車位;因此,盡管這里的人行道寬超過了8米,但如果停車,必將侵占盲道,所以才將這里原有的車位取消,設置隔離樁,不允許車輛駛入。

  “但鑒于商戶們的訴求,以及人行道寬超過8 米的實際情況,我們將立即與相關部門協調,并請專業人士現場勘測,看是否能將盲道調整,然后再設置車位;如不具備條件,地下有光纜、天然氣管道等,則不能調整盲道,也就不可以再設置車位。“徐建平表示。

  集中整治:

  視三種情況清理或規范人行道停車泊位

  記者從樂山市交警支隊處了解到,今年4月下旬起,樂山中心城區集中對人行道機動車亂停違法進行整治。徐建平介紹,在春華路中段信息路至羅槽巷之間的人行道設置隔離樁,符合整治行動中“在人行道增設隔離樁、隔離護欄;全面清理不規范的人行道停車泊位,對設置不合理、不符合要求的停車泊位進行清除“要求。

  徐建平表示,整治行動中,對人行道車位將視三種情況進行規范處理:一是,人行道寬度不夠,也無法調整盲道,這樣的人行道就必須打樁隔離,不允許機動車駛入,將人行道讓出來,方便行人通行;二是,之前的車位設置是規范的,即人行道寬不低于8米,車位且沒有侵占盲道,則予以保留;三是,人行道寬度具備條件,可以調整盲道位置的,則將在盲道調整后,重新設置車位。目前,已規范了城區人民北路、濱江路中段、柏楊路中段、柏楊路東段和竹公溪路的人行道停車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