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四川廣安武勝縣一河邊發生一起悲劇:一名33歲男子在河邊釣魚時,不慎接觸高壓線觸電身亡。后經相關部門現場勘驗,事發現場設有“禁止在高壓線下釣魚”警示標志,高壓線路對地距離也符合國家安全標準。悲劇發生后,供電部門給予死者家屬一次性補償1萬元。

  事后,死者家屬將供電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05萬元。6月12日,紅星新聞記者采訪獲悉,武勝縣人民法院日前已就本案作出一審判決,判定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武勝縣供電分公司(以下簡稱“武勝供電分公司”)承擔15%的責任,賠償死者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5.7萬元。 

  〖悲劇〗

  33歲男子河邊釣魚

  不慎觸碰高壓線身亡

  劉某是四川廣安武勝縣人,和妻子養育有兩個女兒,長期從事貨物運輸工作。

  悲劇發生在2019年9月5日。當天,33歲的劉某與其父一起到武勝縣天星橋村11組河邊釣魚。中午,劉某父親離開河邊到附近店鋪買水和看打麻將。下午4時許,劉某在釣魚過程中不慎接觸高壓線觸電死亡。

  同年11月15日,死者妻子杜某與國網電力武勝公司賽馬供電所經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該協議約定:國網電力武勝公司賽馬供電所從人道主義角度給予死者家屬一次性補償1萬元;賽馬鎮人民政府根據死者家庭實際情況,給予死者家屬2000元救助金。調解協議還約定,此糾紛為一次性補償,雙方當事人不得再以此事以任何理由滋生其他糾紛并到相關部門上訪。

  今年年初,死者家屬將武勝供電分公司告上武勝縣人民法院。死者家屬認為,武勝供電分公司系事發高壓電線的經營者及管理者,在該事故段的高壓輸電線路區域未設置電力設施保護區,也未設置警示標志及保護設施,請求法院判供電部門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50余萬元。在庭審中,原告方將該賠償金額變更為1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