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制販毒網絡初顯
時間回到3年前。2017年底,樂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在工作中發現,犍為籍男子彭某有利用寄遞物流的方式向江蘇省常州市販運冰毒的重大嫌疑,遂立即指令犍為縣公安局負責偵破此案,務必將彭某的上下線涉案人員,特別是毒品來源偵查清楚,一網打盡。
犍為縣警方接到任務后,立即對彭某開展偵查。經充分研判,警方發現彭某和犍為縣九井鄉的幾名吸販毒嫌疑人員往來密切,特別是與其中一個名叫何某的男子交往密切。通過對何某的調查,另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綽號“妖怪”的陳某出現了。
經查,陳某原籍系犍為縣九井鄉金鼓村,戶口早年遷移到沐川縣,但其本人長期在成都市龍泉驛區活動,有盜竊和吸毒前科。幾個月前,沐川縣警方還向犍為縣警方通報過一條線索:有一名沐川籍的吸毒人員反映,曾經和另一名吸毒人員何某一起在犍為縣九井鄉一綽號為“妖怪”的男子家中一起吸毒,當時看到過“妖怪”家里擺放著用于制毒的瓶瓶罐罐。
警方綜合分析判斷:彭某和何某的毒品來源于陳某,陳某掌握有制毒技術,毒品極有可能系陳某負責制造,再通過何某、李某、唐某等毒販在犍為縣、樂山市等地銷售,而彭某負責將毒品通過寄遞物流向江蘇常州市販運,常州毒販賀某、龐某等人則負責在江蘇常州等地銷售。
就這樣,一條涉及成都、樂山地區和江蘇常州等地,集“產、供、銷”為一體的特大毒品制造販賣毒品網絡終于浮出水面,涉及四個層級,涉案人員多達十余人。
全天偵控靜候抓捕時機
鑒于案情重大,犍為縣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以禁毒為主,網安、情報、刑偵共同參與的“12·15專案組”,開展案偵工作。該案經層層上報,被公安部批復確立為部級目標案。
2018年1月中旬,專案組獲悉陳某再次聯系成都籍綽號為“磊娃兒”的男子,商量共同出資購買制毒原材料麻黃素5千克和制毒工具、化學藥品等進行制毒,妄圖“找點錢過年”。專案組立即對“磊娃兒”的身份進行調查,查明“磊娃兒”的真實姓名為張某,簡陽市周家鄉人。
同年1月29日,陳某、張某攜帶制毒原料和工具,駕駛轎車進入犍為縣九井鄉金鼓村。兩名犯罪嫌疑人沒想到的是,從他們的車輛進入樂山起,就進入了專案組的全天候偵控之中。當天晚上,目標車輛進入金鼓村陳某的老家所在地。為避免打草驚蛇,民警沒有貿然跟進,而在幾個必經之路設卡埋伏,計劃等待嫌疑人制毒完成后,在運輸的途中進行攔截抓捕。
次日16時許,民警突然發現:目標車輛從九井鄉駛出,向沐川縣方向駛去,車上除了張某、陳某,還多出了一個人。因情況不明,專案組下令繼續跟蹤,暫不抓捕。當晚9時許,在沐川縣沐溪鎮某小區陳某的租住房周圍負責監視的民警發現,目標車輛開出該小區,前往犍為縣方向,車上有3人。就在目標車輛開出該小區幾分鐘之后,在路邊停了一下,陳某下車將一塑料袋的包裝物遞給了路邊的一男子。民警根據該包裝物的外觀和形狀判斷是一包冰毒,目測數量約30克。專案組分析判斷:犯罪嫌疑人已經將毒品制造出來了,抓捕時機已經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