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口 民警撞停毒販車輛
樂山“12·15”特大制造、販賣毒品案偵破始末


本報全媒體記者 鞠天敬 樂山警方供圖
2019年12月13日,樂山市中級法院對“12·15”特大制造、販賣毒品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作出判決:張某、陳某犯運輸、制造毒品罪,依法判處死刑;藺某犯運輸、制造毒品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此,“12·15”特大運輸、制造毒品案中的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受到了法律的嚴懲。日前,樂山警方披露了這起案件的偵破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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