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30年進煤礦挖煤
“曾有自首想法,考慮孩子小最后放棄了”
據(jù)李某金交待,他將苗某濤刺死后,隨后跑到河南。由于在外地怕被警方查到,就選擇到煤礦打工。“進煤礦只需要報一個名字就可以。”
李某金在潛逃的前三年里,一直不敢與家里人聯(lián)系,不敢用自己的真名。直到第四年才給一個堂兄寫信了解家里的情況。后來,他與妻子取得了聯(lián)系,妻子每年抽一個月的時間到河南焦作去看他。李某金的父親去世后,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搬到了河南焦作,其大兒子成了一家煤礦的正式職工。
李某金向警方交待,他在殺人潛逃后不久,曾有向警方投案自首的想法,“他說主要是考慮到大兒子才三歲,下兒子剛出生不久。” 顏鑫說,李某金就是想到兒子一直不敢回來。后來看到警方?jīng)]有抓他,便抱著僥幸的想法繼續(xù)潛逃下去。
在警方對其進行抓捕時,李某金聽出辦案人員是四川的,就主動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他說,跑了這么多年,遲早要被抓,遲早要解決。”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