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社區書記不僅不為民辦事,還收受涉惡人員感謝費,支持、縱容其威脅恐嚇村民,這起發生在成都溫江的涉惡腐敗案,迎來一審判決。
6月16日,記者從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成都溫江區法院通過遠程視頻與現場審理相結合的方式,對吳某等12名被告人涉惡勢力團伙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原溫江區永寧鎮芙蓉家園黨委原委員,城武社區黨總支原書記陳某某犯受賄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涉惡人員主犯吳某因犯尋釁滋事罪、非法采礦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