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18日晚22時許,犯罪嫌疑人明某伙同劉某、劉慶某三人,采取用衣服蒙臉、繩索捆手等方式對蓬安縣原鳳石鄉汪某的兒子實施了綁架,并要挾汪某拿出10萬元現金贖人。案發第二天,蓬安縣公安局民警將劉某現場抓獲,劉慶某次日投案自首。而負責看守汪某兒子的明某卻伺機潛逃。
在外流浪潛逃18年后,明某于2020年6月11日來到廣安武勝縣公安局投案自首。蓬安民警成功將其押解回蓬安。
目前,犯罪嫌疑人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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