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春華
6月16日,阿壩州理縣法院對張石龍等4人涉惡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該案于6月4日通過遠程視頻和現場庭審方式進行開庭審理,并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全程直播,10萬以上人次觀看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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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石龍、王慶英、王術明、王術德依靠其家族勢力,以脅迫村民賭咒發誓、亂立村規組約、限制村民水源、哄鬧基層換屆選舉現場等方式,橫行鄉里、欺壓百姓,不經選舉長期霸占理縣上孟鄉木尼村一組小組長職務,甚至在合法選舉的女委員要兼任村婦聯主任時,意圖篡改合法選舉結果,爭當村婦聯主任,采取尋釁滋事方式阻擾村婦聯主任履職,形成了以張石龍為糾集者,王慶英、王術明、王術德為參與者的惡勢力,嚴重擾亂了當地基層政權和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理縣法院依法審判:糾集者張石龍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積極參加者王慶英、王術明、王術德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八個月到一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