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6月17日電 據四川省民政廳官網消息,6月17日,四川省政府批復,同意甘孜藏族自治州調整雅江縣等12個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

  甘孜州

  一、關于雅江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

  (一)撤銷麻郎錯鄉、惡古鄉,設立麻郎措鎮,以原麻郎錯鄉和原惡古鄉牙根村、唐崗村所屬行政區域為麻郎措鎮的行政區域,麻郎措鎮人民政府駐麻日河村1組83號。

  (二)撤銷波斯河鄉,設立波斯河鎮,以原波斯河鄉和原惡古鄉日衣村、大河村、惡古村、馬益西村所屬行政區域為波斯河鎮的行政區域,波斯河鎮人民政府駐孜河村44號。

  二、關于道孚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

  (三)撤銷甲宗鎮、維它鄉,設立玉科鎮,以原甲宗鎮和原維它鄉所屬行政區域為玉科鎮的行政區域,玉科鎮人民政府駐銀克村希望路8號。

  (四)撤銷紅頂鄉,將原紅頂鄉紅頂村、地入村所屬行政區域劃歸亞卓鎮管轄,亞卓鎮人民政府駐各布村1組27號。

  (五)撤銷仲尼鄉,設立仲尼鎮,以原仲尼鄉和原紅頂鄉俄古村、向秋村所屬行政區域為仲尼鎮的行政區域,仲尼鎮人民政府駐亞拉坎村1組21號。

  (六)撤銷格西鄉,將原格西鄉和麻孜鄉吾斯尼村、依格村、吾卡村所屬行政區域劃歸鮮水鎮管轄,鮮水鎮人民政府駐卡娘村1組28號。

  (七)撤銷協德鄉,設立泰寧鎮,以原協德鄉所屬行政區域為泰寧鎮的行政區域,泰寧鎮人民政府駐街村2組17號。

  (八)撤銷瓦日鄉,設立瓦日鎮,以原瓦日鄉所屬行政區域為瓦日鎮的行政區域,瓦日鎮人民政府駐孟拖村1組1號。

  三、關于爐霍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

  (九)撤銷斯木鎮、宜木鄉,設立蝦拉沱鎮,以原斯木鎮和原宜木鄉所屬行政區域為蝦拉沱鎮的行政區域,蝦拉沱鎮人民政府駐蝦拉沱村1組83號。

  (十)撤銷上羅科馬鄉,設立上羅科馬鎮,以原上羅科馬鄉所屬行政區域為上羅科馬鎮的行政區域,上羅科馬鎮人民政府駐2村加依達牧民定居點36號。

  四、關于甘孜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

  (十一)撤銷斯俄鄉,將其所屬行政區域劃歸甘孜鎮管轄,甘孜鎮人民政府駐清河街社區清河街75號。

  五、關于色達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

  (十二)撤銷甲學鄉、歌樂沱鄉,設立甲學鎮,以原甲學鄉和原歌樂沱鄉所屬行政區域為甲學鎮的行政區域,甲學鎮人民政府駐甲學村甲學街4號。

  六、關于德格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

  (十三)撤銷窩公鄉,將其所屬行政區域劃歸馬尼干戈鎮管轄,馬尼干戈鎮人民政府駐馬尼村商貿街74號。

  (十四)撤銷普馬鄉、達馬鎮,設立麥宿鎮,以原普馬鄉和原達馬鎮所屬行政區域為麥宿鎮的行政區域,麥宿鎮人民政府駐日卡村3組4號。

  (十五)撤銷打滾鄉、所巴鄉,設立打滾鎮,以原打滾鄉和原所巴鄉芒布村、俄柯村所屬行政區域為打滾鎮的行政區域,打滾鎮人民政府駐呷拖村2組168號。

  將所巴鄉模通村所屬行政區域劃歸阿須鎮管轄,阿須鎮人民政府駐真隆村格薩爾上街1號。

  (十六)撤銷龔埡鄉,設立龔埡鎮,以原龔埡鄉所屬行政區域為龔埡鎮的行政區域,龔埡鎮人民政府駐龔埡村1組14號。

  (十七)撤銷溫拖鄉,設立溫拖鎮,以原溫拖鄉所屬行政區域為溫拖鎮的行政區域,溫拖鎮人民政府駐溫拖村1組13號。

  (十八)撤銷中扎科鄉,設立中扎科鎮,以原中扎科鄉所屬行政區域為中扎科鎮的行政區域,中扎科鎮人民政府駐同鳩村3組1號。

  七、關于白玉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

  (十九)撤銷山巖鄉,將其所屬行政區域劃歸蓋玉鎮管轄,蓋玉鎮人民政府駐德來村環鄉路29號。

  八、關于石渠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

  (二十)撤銷麻呷鄉,將其所屬行政區域劃歸洛須鎮管轄,洛須鎮人民政府駐洛須村白瑪大道26號。

  九、關于新龍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

  (二十一)撤銷皮擦鄉、通宵鄉,設立通宵鎮,以原皮擦鄉和原通宵鄉所屬行政區域為通宵鎮的行政區域,通宵鎮人民政府駐察亞所村1組52號。

  (二十二)撤銷樂安鄉、色威鄉,設立色威鎮,以原樂安鄉和原色威鄉所屬行政區域為色威鎮的行政區域,色威鎮人民政府駐色威村1組14號。

  (二十三)撤銷甲拉西鄉,將其所屬行政區域劃歸如龍鎮管轄,如龍鎮人民政府駐城區村下街24號。

  (二十四)撤銷尤拉西鄉,設立尤拉西鎮,以原尤拉西鄉所屬行政區域為尤拉西鎮的行政區域,尤拉西鎮人民政府駐尤拉西村4組29號。

  十、關于理塘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

  (二十五)撤銷喇嘛埡鄉、章納鄉,設立格聶鎮,以原喇嘛埡鄉和原章納鄉所屬行政區域為格聶鎮的行政區域,格聶鎮人民政府駐銀達村1組91號。

  (二十六)撤銷中木拉鄉、下木拉鄉,設立木拉鎮,以原中木拉鄉和原下木拉鄉所屬行政區域為木拉鎮的行政區域,木拉鎮人民政府駐八魯村1組20號。

  (二十七)撤銷君壩鄉,設立君壩鎮,以原君壩鄉所屬行政區域為君壩鎮的行政區域,君壩鎮人民政府駐俄河村1組51號。

  (二十八)撤銷拉波鄉,設立拉波鎮,以原拉波鄉所屬行政區域為拉波鎮的行政區域,拉波鎮人民政府駐然東村1組24號。

  (二十九)撤銷覺吾鄉,設立覺吾鎮,以原覺吾鄉所屬行政區域為覺吾鎮的行政區域,覺吾鎮人民政府駐覺吾村1組43號。

  十一、關于巴塘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

  (三十)撤銷甲英鄉、黨巴鄉,設立甲英鎮,以原甲英鄉和原黨巴鄉所屬行政區域為甲英鎮的行政區域,甲英鎮人民政府駐魚卡通村1組18號。

  (三十一)撤銷地巫鄉、中心絨鄉,設立地巫鎮,以原地巫鄉和原中心絨鄉所屬行政區域為地巫鎮的行政區域,地巫鎮人民政府駐尼木龍村1組9號。

  十二、關于得榮縣部分鄉鎮行政區劃調整

  (三十二)撤銷日龍鄉、曲雅貢鄉,設立日雨鎮,以原日龍鄉和原曲雅貢鄉所屬行政區域為日雨鎮的行政區域,日雨鎮人民政府駐頓珠村1組5號。

  (三十三)撤銷斯閘鄉、松麥鎮,設立太陽谷鎮,以原斯閘鄉和原松麥鎮所屬行政區域為太陽谷鎮的行政區域,太陽谷鎮人民政府駐河西社區下街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