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黃鑫宇)近日,四川金融監管局等七部門聯合下發《關于支持金融機構加快不良資產處置若干措施》(下稱“川不良處置10條”)的通知,6月19日,四川金融監管局官網進行公示(如圖所示)。記者看到,為打贏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四川就“豐富不良資產處置主體”,“建立不良資產處置協調聯動機制”以及為防止不良資產“邊清邊冒”而加大問責追責力度等方面,提出要求。

  除四川金融監管局外,為了提高不良資產處置效率,本次聯合于6月16日出臺“川不良處置10條”專項政策,重要職能部門囊括在川的主要金融監管方,以及四川本省的司法、公安、財政等部門。具體包括:人民銀行成都分行、銀保監會四川監管局、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公安廳以及四川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