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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差距太大“談不攏”
程明富向封面新聞記者提供了一份損失清單:2020年6月至2022年5月承包費3.68萬元,養魚利潤損失16萬元,現有各類成魚折算3萬元,以及污染處理等等,“我要求他們賠償我28萬元。”
李吉懷說,爆管發生后,礦上6月11日就成立了專門工作組,12日開始推進善后處理工作。
李吉懷稱,在企業積極溝通中,程明富對打撈死魚、治理魚塘等均不配合,提出要先給錢再處理。經雙石鎮政府邀請縣環保局、玉河村、社等主持協調,13日才啟動死魚打撈工作。
李吉懷表示,長山鹽礦輸鹵管道長達70多公里,沿途發生泄漏、爆管等在所難免。每次發生類似事件后,企業都本著不讓沿線居民吃虧的態度積極予以賠付。“但程明富提出的28萬元賠償要求,我們認為沒有依據。”
李吉懷說,接下來企業將積極與當地政府配合,和受損養殖戶繼續溝通協調,爭取盡快公平合理處理好爆管給當地村民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