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總在說“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總有人心存僥幸,盲目自信,待事故發生后自知難逃法網,讓妻子 “頂包”,豈知聰明反被聰明誤,最終也沒能逃過交警蜀黍的“法眼”。

  2020年6月20日晚上10時15分許,資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巡邏二中隊值班民警接到報警:在雁江區國道321線2064公里800米處,一輛黑色貴B號牌小型轎車與路邊行人發生碰撞,造成行人受傷的交通事故。

  接到報警后,資陽交警直屬二大隊巡邏二中隊中隊長徐金帶領民警火速趕往現場勘察處置。趕到現場后發現,傷者已被送往醫院,一名自稱是“肇事司機”的女子告訴民警,當時她駕駛車輛搭乘其老公從資陽城區往祥符老家方向行駛,當車行經此路段時,由于天色太暗,觀察不周,撞上了步行至此路段的行人王某。事故發生后,其老公在路人的幫助下隨后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民警隨后查看了李某相關證件,并告知將暫扣肇事車輛,作進一步取證調查。就在民警準備將車開至停車場時,細心的民警發現肇事車輛駕駛座位的位置相對靠后,座位與油門、剎車踏板之間的距離,明顯符合男性駕駛員的特征。民警感覺事情有些蹊蹺,隨即返回營區調取了沿途監控視頻,果不其然,經反復查看比對視頻信息,民警發現事發時駕車的是一名男子。

  得到這一信息后,民警立即趕往傷者所在醫院,找到了“肇事司機”李某的老公肖某,并對其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經檢測:肖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4mg。在大量的事實證據面前,肖某最終承認了自己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撞上了行人王某,因自知飲酒駕駛難逃法律責任且無法獲得保險公司賠償,遂讓妻子“頂包”的違法事實。

  所幸傷者并無大礙,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杳?李鳳潔 四川法治報記者 吳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