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6月24日電 據南充市紀委監委官微消息,今日,南充市紀委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儀隴縣興源水務有限公司原黨支部書記、常務副總經理劉明違規公款旅游問題。2015年9月,劉明等人以交流活動為由,借機到日本、韓國公款旅游,花費2萬余元。2017年4月,劉明等人組織興源水務公司職工分三批次到山東、云南等地公款旅游,共計花費30余萬元。劉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劉明受到開除黨籍、辭退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違規報銷費用已全部清退。

  2。蓬安縣龍云國土所原所長蔣立科、副所長成大春等人違規虛報費用沖抵接待費等問題。2013年至2017年,蔣立科、成大春與國土所工作人員李廷明、朱剛商議后,違規虛報租車費20168元、下鄉差旅費10000元,用于沖抵單位接待費開支。2017年,經蔣立科同意,虛報租車費12000元用于違規發放補助。蔣立科、成大春、李廷明、朱剛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蔣立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成大春、李廷明、朱剛分別受到記過處分,違規發放補助資金已全部清退。

  3。營山縣生態環境局副局長李強、環境監察執法大隊原副大隊長彭洪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6年至2018年,李強先后多次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共計9000元;2017年至2018年,彭洪先后兩次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共計8000元。李強、彭洪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全部收繳。

  4。西充縣仁和鎮任家溝村黨支部書記任用奉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8年初,任用奉以誤工補助名義按每人每年2500元標準違規向村干部發放補助共計2萬元,其中任用奉個人領取5000元。任用奉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任用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補助資金已全部清退。

  5。順慶區原桂花鄉寶頂山村黨支部書記王和平違規操辦宴席并收受禮金問題。2017年10月,王和平為其子操辦婚宴時,違規宴請管理和服務對象并收受禮金1500元。王和平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王和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禮金已全部清退。

  6。高坪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張鵬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6年4月,張鵬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價值約1700元手機1部;同年5月,張鵬介紹其朋友在管理和服務對象處購買房屋1套,后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提成中介費3000元。張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全部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