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不起妻兒,對不起父母”
6月12日,該案判決的第二天,唐某向管教民警要來了紙筆,給父親回信:信和銀行卡我已收到,您老費心了,對不起。我知道家里的情況,500塊錢能夠用到我回去了,兒子做錯了事,就要承擔責任。兩個娃娃有沒有問我到哪里去了?您這段時間多接下他們,馬路上車子多,怕出事。婆婆還好嘛?他老人家知不知道我的事?她歲數大了,不要讓她知道我的事。您們二老放心,經過這件事,我出去了一定好好做人做事,絕不再犯。
唐某絮絮叨叨寫了兩頁紙,字里行間全是對父母妻兒的歉意,他最擔心的事是父母妻兒承受壓力,被人指指點點。“父母年紀大了,我還讓他們生氣操心,讓他們在親戚鄰居面前抬不起頭;兩個娃娃還那么小,以后肯定會因為我的事被朋友同學議論。我對不起他們,我混蛋。”訊問室里的唐某帶著手銬,懊惱地說。
“絕對不要沾毒品,太害人了”
“毒魔給人的幻覺會在心里留下很深的印象,心情不好、身體疼痛等很多時候都會跳出來,一點一點引誘你,所以,千萬不要嘗試,一嘗試可能就收不住口了!”唐某說,毒品的引誘性很強,第一次就要直截了當地拒絕,不能有僥幸心理。如果身邊的朋友勸你吸毒,腦袋一定要保持清醒,這樣的朋友不可交,要立即遠離他們。
被問及想對孩子說點什么,唐某想了想,說:“好好讀書做正事,交正直正派的朋友,不要像我一樣,走上犯罪的道路。”
檢察官說案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行為人給吸毒者提供吸食、注射毒品場所的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唐某明知表哥和工友吸食毒品,仍多次為兩人提供場所,并加入吸毒隊伍,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檢察官提醒,我國嚴厲打擊各類毒品犯罪活動,任何違反國家禁毒法律、法規,破壞毒品管制的活動,構成犯罪的,都將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這絕不是一句口號,而是一個決不可觸碰的警戒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