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涼山州中級法院一審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劉某、余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別被處以死緩、無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不等刑期,并處財產刑。宣判后,劉某、余某等10名被告人上訴。其中,唐某等4人作無罪辯解。

  2018年12月17日,四川省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馮鍵以檢察員身份出席劉某、余某特大販賣、運輸毒品案二審法庭。

  2018年5月17日,四川省檢察院受理該案,成立了由馮鍵任主辦檢察官的專案組。辦案期間,馮鍵親自提訊了死刑被告人,多次組織案件研討,并審定了補查提綱、庭審預案和出庭意見,進一步夯實證據基礎,確保死刑案辦案質量。

  同年12月17日,二審開庭時,專案組采用證人出庭、多媒體示證等方式,全面、直觀揭露了犯罪過程,在客觀、充分的證據面前,部分拒不認罪的被告人當庭認罪服法。

  2019年4月18日,四川省高級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采納了四川省檢察院對劉某、余某等人維持原判,對當庭認罪的席某酌情從輕改判等建議。2020年4月24日,最高法作出上述核準被告人劉某、余某死刑的裁定。

  據悉,2019年批捕涉毒犯罪8800余人,起訴1萬余人,共同推動了該省禁毒斗爭形勢持續好轉,川籍外流販毒人數出現大幅下降,其中涼山州毒品犯罪的批捕、起訴案件數較上一年同比分別下降38.37%和4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