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劉虎
陳小平,綽號“黑皮”、“黑哥”,四川遂寧市大英縣原副縣長、公安局原局長。2018年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委調查。幾天后,遂寧市監察委員會對陳小平采取留置措施,這是四川省首例實施留置措施的案件。
從2012年以來,陳小平利用職務之便,在遂寧地區建立了穩定的犯罪團伙,肆意斂財。擔任大英縣公安局長時,7個月內就收到現金賄賂522萬。
除了斂財,他還曾借給自己上級、遂寧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唐某勇700萬,在對方未能償還時,找人圍堵、恐嚇,蹲守威脅。
日前,因犯受賄罪、行賄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尋釁滋事罪,陳小平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上訴后,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局長職務成斂財工具 7個月收現金522萬
1999年,陳小平從警校畢業后,進入遂寧市公安局工作,先后在禁毒、刑偵等部門工作,落馬前,他已任大英縣副縣長、公安局一年半時間。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他和被告人洪志、洪波與劉德均、龍巧等人長期糾集在一起,在遂寧地區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形成較為穩定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該團伙的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保護,收受賄賂,同時利用該團伙成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016年,陳小平從遂寧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政委調任大英縣公安局局長。從市局到地方局擔任一把手,陳小平更是將手中的權利,當作斂財的工具,長期為洪志在串通招投標活動中提供幫助和保護,多次以買車、過生日、過年、旅游等名義收受洪志賄賂共計52.68萬元。
為洪志辦理取保候審提供幫助,先后收受洪波所送賄賂120萬元。陳小平還將其中20萬元送給遂寧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原副局長魏某。
此外,陳小平還在洪志涉嫌串通招標的犯罪行為中給予幫助。次年,四川堯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建項目存在違反招投標法的情況。為逃避處罰,公司董事長黃某堯找到報告人陳小平幫忙,并送給陳小平30萬元。陳小平將其中的25萬元送給李某,讓李某向時任遂寧市發改委招投標管理科原科長彭某軍說情。
在兼任大英縣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副指揮長,第八工作小組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熊某平等人賄賂共計10萬元及一部華為保時捷手機。
通過洪志,陳小平認識了洪波,當時洪波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浙江浦江縣公安局網上追逃,陳小平三次飛往浙江省金華市,為洪波及其他涉案人員變更強制措施提供幫助。后來,陳小平、洪波、洪志三人約定,陳小平為洪波洪志二人經營的網絡賭博活動提供幫助和保護。
在任局長這段時間,僅2017年5月至12月期間,陳小平就先后八次收受洪志、洪波、龍巧所送現金共計52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