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圖據中國庭審公開網)庭審現場(圖據中國庭審公開網)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間,杜某利用擔任會計的職務便利,多次挪用鄉人民政府基本賬戶和該鄉五個行政村的村級賬戶公款共55筆,金額達2329773.54元。而挪用的公款中除16500元用于個人開支外,其余款項均被杜某用于網絡博彩。今年1月8日,杜某到德格縣監察委員會投案自首。

  法院審理認為,杜某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挪用公款,情節嚴重,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從重處罰。但被告人在犯罪后主動投案自首,且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從輕處罰;被告人積極退贓退賠部分贓款,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根據其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之規定,杜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6個月,繼續追繳贓款人民幣170余萬元返還給被害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