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近日,成都彭州市人民法院審理一起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罪案件,卿某萬因非法購買、飼養了瀕危野生動物綠鬣蜥和赫曼龜,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事情是這樣的。卿某愛好飼養小動物,尤其是比較稀有的動物。2018年,卿某在互聯網上以人民幣120元的價格向他人購買綠鬣蜥1條,2019年3月再次在互聯網上以人民幣320元的價格向他人購買赫曼龜1只,收到快遞后,均飼養其位于成都彭州的家中。

  2019年6月11日,成都市公安局民警從卿某家中搜獲該綠鬣蜥和赫曼龜。經鑒定,卿某購買的綠鬣蜥和赫曼龜均屬于法律法規規定的國家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卿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考慮到被告自首、初犯、案發后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等情形,根據其犯罪情節和社會危害性,判處卿某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