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文莎

  6月29日,蘆山法院使用遠程提訊系統“云庭審”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李宗敏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犯串通投標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采礦罪、盜竊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行賄罪案。對“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李宗敏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一百四十八萬元;犯罪集團其余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三年不等,并處相應附加刑。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蘆山縣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此次宣判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參與旁聽,宣判全程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以及四川法院庭審直播網進行直播,并當庭宣布對兩名取保候審被告人實施逮捕。

  法院審理查明:李宗敏通過串通投標手段獲取寶公路項目后,在2017年2月至2018年4月在項目施工期間,逐漸形成以李宗敏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在蘆山縣寶盛鄉先后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多起、聚眾斗毆2起、尋釁滋事2起、盜竊2起、非法采礦2起,獲取非法利益3820298元。

  法院審理認為:李宗敏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為控制蘆山縣寶盛鄉中壩村砂石生意,獲取不正當利益,借斷道施工之名設置攔路桿,糾集人員對砂石廠及貨車司機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隨意毆打等行為,在當地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成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采礦罪等罪名,遂依法作出判決。

  2020年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決勝之年,該案的公開宣判再次彰顯了蘆山法院堅決鏟除黑惡勢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決心。蘆山法院將繼續立足審判職能,聚焦重點,壓實責任,克服困難。堅定開展“六清行動”,保持掃黑除惡高壓態勢,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圓滿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