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男子謊稱自己有醫用口罩售賣資質,并利用從網上搜索到的相關圖片獲得他人信任,最終騙取多人87.88萬元。近日,成都崇州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詐騙案件。
今年1月初至2月24日疫情防控期間,周某在多個APP上以虛假資質注冊賬戶,虛構自己擁有出售農副產品及醫用口罩資質,散布銷售農產品及口罩的虛假消息,以吸引購買者與其商談訂購。最終,他騙取多人財物共計87.88萬元。
陳某某是受害者之一。今年2月初,周某在崇州市三江鎮通過手機在某APP上發布自己有口罩出售的虛假信息。陳某某看到后,通過微信添加周某。周某在網上搜索一些口罩的照片、資質證書等照片發給陳某某后,取得了對方的信任。
陳某某以每只2元的價格向周某訂購了10萬只口罩,并于2月18日向周某轉賬20萬元。第天,周某稱無法發貨,并退還給陳某某6.5萬元。之后,陳某某就再也無法聯系上周某。
2月24日,周某在崇州市崇陽街道正東街被民警擋獲。歸案后,周某如實供述了其在網絡APP上發布虛假信息,騙取被害人錢財的犯罪事實,據周某交代,其騙得的錢財被其用于網絡賭博、揮霍。
崇州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出售口罩的事實在互聯網上發布,騙取多名被害人財物共計87.88萬元,屬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侵犯了公私財物所有權,構成詐騙罪。最終,被告人周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十萬元,法院責令被告人周某退賠給各被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共計87.8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