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語文 封面新聞記者 周洪攀
四川綿陽的涂女士帶著23歲的女兒和14歲的兒子到仙海風景區游玩,租賃一輛觀光電瓶車由兒子駕駛過程中,電瓶車在進入岔路時撞上一在建工地圍欄后墜入6米深井坑。涂女士的兒子跳車,而她和女兒連車帶人墜井車損人傷。租賃方讓其修理電瓶車,經修理店估計需要2.7萬元。
涂女士認為自己兒子駕駛電瓶車出車禍有一定的責任,但租賃方和施工單位也有一定的責任,應該共同為這場車禍負責。這起電瓶車墜入井坑致游客受傷及車輛受損,到底責任在誰?封面新聞記者對此進行了走訪。
觀光車墜入6米深井坑
“車子一碰,圍欄就倒了”
6月30日上午,封面新聞記者在綿陽仙海風景區事發現場看到,施工工地外已圍起了一個2米高的圍欄,施工工人正在水坑里編織鋼架,為下一步澆筑做準備。“這個圍欄是出事后新安裝的,以前只是一個藍色的鐵皮皮,而且就緊靠施工工地,電瓶車一碰就倒了。”涂女士說。
6月27日中午11時,涂女士利用端午最后一天到仙海風景區游玩。“平時和兒女在一起的時間少,就想在假期多陪陪她們。”涂女士說,她們到景區后租賃了一輛4座的觀光電瓶車。
“當時是兒子駕車,我和女兒坐在后面。”涂女士說,12時許經過岔路邊一個用彩鋼圍著的在建工地,但沒有看到警示標識。電瓶車在上了岔路的斜坡后,就撞上了施工圍欄。電瓶車壓過彩鋼圍欄后,墜入正在施工的6米深井坑。涂女士說,電瓶車壓過彩鋼圍欄時,兒子跳車了。而她和女兒還沒有反應過來,電瓶車就一頭栽進了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