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黃大海 余如波 雷倢 陳松 攝影 喻茂 吳聃 華小峰

  “蘑菇云”騰空,爆炸聲震耳欲聾……7月8日夜間,廣漢市金雁花炮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雁公司”)南豐生產區(qū)廠房發(fā)生燃爆事故,事故造成6人受傷,其中2人重傷、4人輕傷,同時造成周邊多間民房玻璃、門窗等不同程度受損。7月9日6時,事故現場明火撲滅。

  此次爆炸威力有多大?事發(fā)廠區(qū)與周邊民房距離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事故責任人將承擔怎樣的責任?7月9日,四川在線記者采訪金雁公司法定代表人柴暢、省應急管理廳相關監(jiān)管人員,以及四川瀛領禾石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曾文忠,就以上關注焦點進行追問。

  一問:爆炸原因是什么?

  7月9日零時35分,省應急管理廳委派的煙花爆竹協會和煙花爆竹檢測站專家抵達現場指導處置,并開展原因調查。

  9日下午,官方通報:專家通過現場問詢廠區(qū)值班人員、觀看燃燒爆炸網絡視頻,結合實地近距離觀測,認定事故系化工原材料庫中的硝化棉在高溫天氣等因素作用下分解放熱、積熱自燃,導致毗鄰庫房內的木炭起火,進而引燃臨近建筑內儲存的引火線發(fā)生燃爆。

  據介紹,引火線主要成分由氯酸鉀、木炭等物質組成,易燃易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