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現場(沿灘交警 供圖) 

  最終,經司法鑒定,張某某和涂某某血液中的乙醇濃度分別為192.6mg/100ml、109.6mg/100ml,均已遠超“醉駕”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當地公安機關已對張某某、涂某某的“醉駕”違法行為,以涉嫌危險駕駛立案偵查,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