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合同簽真合同
男子詐騙上百萬元獲刑10年
本報全媒體記者曾昌文趙詩柯
男子謊稱拿到了某集團的運輸項目,分別向兩家物流公司展示假合同取得其信任,進而與之簽訂框架協議并收取車輛租賃款,前后騙取錢款共計100多萬元。近日,成都市龍泉驛區法院審理了這起數額巨大的詐騙案件,判處被告人魯某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20萬元。
老總親戚帶項目上門
喻某在成都經營一家物流公司,經常與其他運輸公司合作。一天,喻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另一家物流公司老板魯某。魯某在閑聊中透露,自己是某(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老總的親戚,基本承包了該公司的運輸業務,但人手不足忙不過來。喻某一聽十分心動,表示了合作意愿,魯某爽快地答應了,隨后便將手上絕大部分的運輸項目發包給喻某公司實際運輸。雙方合作過程中,魯某一直未向喻某公司結清運費,出于信任,喻某也沒有向他催款?!艾F在有個可以大賺一筆的項目,你想不想干?”2017年3月,魯某找到喻某,告訴他某集團要與美國合作液化天然氣項目的消息,并出示了自己公司與該集團下屬的某海洋油氣裝備(江蘇)有限公司簽訂的液化天然氣運輸合同樣本、天然氣氣罐車過戶視頻等。
在魯某高額回報的承諾下,喻某認為這是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立即與其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約定由喻某公司向四川某石油設備有限公司租賃車輛,承包一條公路運輸專線上的業務。沒過幾天,喻某公司就通過網銀向魯某公司轉去了全部車輛租賃款共計72萬余元。
同年5月10日,魯某以同樣的方式取得四川省某危險品運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某的信任,與其簽訂協議,約定四川省某危險品運輸有限公司向四川某石油設備有限公司租賃車輛,承擔某海洋油氣裝備(江蘇)有限公司至廣東廣州、四川德陽、陜西的公路運輸。當天,四川省某危險品運輸有限公司通過網銀向魯某公司轉賬50萬元車輛租賃款用于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