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錢太少 威脅親友轉150萬元贖金

  當時,唐小波等人已經成功轉款19萬元,但姚亞軍覺得搶的錢太少,5人商議后,又讓周某找微信朋友圈內的親友借錢。周某用微信聯系其親友后,親友不相信其需要借錢,后周某女兒馬某及民警相繼打來電話,詢問周某情況。唐小波在馬某與周某通話時,搶過電話告知馬某其母親已被綁架,并向其索要贖金,還威脅馬某如果不支付贖金,便殺害周某。

  隨后,唐小波向馬某提供了之前使用的2個網上賭博賬戶,姚亞軍另外提供1個網上賭博賬戶,要求周某家屬往每個賬戶轉賬50萬元。后周某家屬將150萬元轉入了唐小波等人提供的賬戶。拿到錢后,有人提議將周某殺害,但因趙紅陽等人反對,便沒有實施。為防止周某報警,經唐小波提議,由唐小波、趙新宇強行對周某拍攝裸照進行威脅。

  悉數落網 分贓當日2人被抓獲

  2018年9月24日,唐小波等人駕駛別克商務車至成都市龍泉驛區與錦江區交界處時將周某釋放,并將周某的手機扔掉。當日,唐小波從其賭博賬戶內119萬元中套取出部分資金進行分贓,其中,趙紅陽分得13.9萬元,并用贓款購買價值8000元的蘋果手機1部;趙新宇、李猛各分得10萬元。此外,唐小波還取得周某手鏈一條,趙新宇取得周某手表一塊。

  同日,李猛和趙紅陽分別被民警抓獲。次日,姚亞軍和唐小波被民警抓獲。趙新宇經網上追逃,于2018年11月8日在昆明市西山區金帝富士大廈被屬地公安民警擋獲,并于同月11日交由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民警押解回成都。

  罪不可逭 5被告構成綁架罪、搶劫罪

  2019年8月21日,成都市檢察院指控唐小波、姚亞軍、李猛、趙紅陽、趙新宇犯綁架罪、搶劫罪。

  成都市中級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唐小波、姚亞軍、趙紅陽、趙新宇、李猛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以暴力、脅迫方式取得被害人錢財19萬元,并取得被害人手鏈、手表、手機,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且系數額巨大。隨后,5人又另起犯意,挾持并以殺害周某作要挾,向周某家屬索取贖金150萬元,其行為已經構成綁架罪。

  法院判決:被告人唐小波犯綁架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15萬元;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10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25萬元。被告人姚亞軍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14萬元;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9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并處罰金23萬元。被告人趙紅陽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2萬元;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8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20萬元。被告人趙新宇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11萬元;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6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17萬元。被告人李猛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10萬元;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5萬元。5名被告人違法所得169萬元,應當依法追繳退賠被害人。

  被告人唐小波、姚亞軍、趙紅陽不服,提出上訴。經省法院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