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李智

  與妻子離婚后,為挽回破碎的婚姻,爭取與前妻和好的機(jī)會,他竟然采取了手銬銬手、繩子綁腳、膠帶封嘴等錯誤的方式非法拘禁前妻,最終被判刑。

  7月20日,記者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四川一男子為挽回婚姻,強(qiáng)行限制前妻人身自由,最后被判刑8個月。

  龔某與小麗(化名)原系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合,于2019年11月辦理離婚手續(xù),分道揚鑣。

  離婚后的他很后悔,想挽回這段婚姻。2020年1月,臨近春節(jié),看著別人家團(tuán)圓幸福、家庭和睦的樣子,更是刺激到了他的神經(jīng)。

  于是,他找來好兩個朋友一起同行,從瀘州市敘永縣出發(fā),前往宜賓市筠連縣尋找妻子。

  三人到達(dá)筠連縣城時,已是晚上9點過,龔某在街上看到小麗,上前讓小麗跟自己回家,前妻死活不從,氣急敗壞的他,便拖著小麗就往車?yán)锶?/p>

  不知情的兩個朋友,也幫著一起拖拉,他們以為這樣,就能讓眼前的“夫妻”破鏡重圓。

  娘家的人很快得知小麗被強(qiáng)行帶走,非常擔(dān)心她的安危,趕緊給龔某打電話,要求他把人送回來。期間,2名朋友擔(dān)心事情鬧大,下了車。

  在筠連縣城,龔某將事先準(zhǔn)備好的“工具”拿出,采取手銬銬手、繩子綁腳、膠帶封嘴等方式,將小麗限制在車內(nèi),兩人到達(dá)敘永縣后,龔某被守候在此的公安民警抓獲。

  日前,筠連縣法院審理認(rèn)為,龔某的行為已構(gòu)成非法拘禁罪,遂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