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資陽市雁江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補某等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進行公開宣判,該犯罪集團首要分子補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并處沒收財產十萬元及罰金五千元,集團其余成員分別被判處十六年六個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或罰金。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資陽市首例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的案件,全部庭審活動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新浪網同步進行直播。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以來,被告人補某、楊某生、代某、李某陳、陳某、李某、鄭某為共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而經常糾集在一起,通過販賣、運輸毒品獲取主要經濟來源,并共同故意實施多起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搶劫、容留他人吸毒、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在安岳縣城區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以補某為首要分子,楊某生、代某、李某陳、陳某為骨干成員,李某、鄭某等人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雁江區人民法院結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作出上述判決。

  該院高度重視該案的審理工作,由院長汪自友、副院長劉崇飛、刑庭庭長范萍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從庭前會議、開庭審理到公開宣判,均嚴格按照庭審實質化要求,在全面落實刑事辯護全覆蓋制度的基礎上依法辦理。該案于6月29日公開開庭審理,是法檢“兩長”首次同庭審理的涉惡案件。

  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決戰決勝之年,該案的公開宣判再次彰顯了雁江區人民法院鏟除黑惡勢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決心和信心。該院將繼續立足審判職能,聚焦重點,壓實責任,堅決落實“六清行動”部署,保持高壓態勢,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圓滿收官。

  (何文可 四川法治報記者 吳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