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劉億 記者 秦勇)7月23日,記者從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今年4月至7月,該市法院聯合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銀行自貢中心支行、銀保監自貢監管分局開展涉金融債權和金融犯罪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共將291件涉金融債權案件和1件涉金融犯罪案件納入本次專項活動執行,對納入專項活動案件,截止到7月20日,執結案件209件,結案率71.82%,執行到位50482.05萬元,實際執行到位率31.33%,曝光失信被執行人139人,發布懸賞公告查找被執行人23人。

在專項執行活動中,自貢各金融機構摸排被執行人資產和現有狀況,為法院提供資產和人員線索,積極配合法院開展查封、凍結、扣劃相關工作,全市法院結合自貢地區涉金融債權執行案件實際,進一步摸清核實涉金融債權和金融犯罪執行案件底數,建立專項活動臺賬,逐案落實到人,推動個案執行;加大對被執行人財產處置力度,全力查找執行人財產,及時實現債權。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一律納入黑名單庫,通過失信大曝光、查控、拘留等強制措施,促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
對受疫情沖擊影響嚴重、經營暫時困難的企業被執行人,自貢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和被執行人通過執行和解方式解決;對已徹底停產的企業、有能力拒不履行和逃避金融債務的被執行人,通過資產處置、拘留、打擊拒執犯罪等措施,加大清收力度,堅決維護金融機構的勝訴權益。
下一步,自貢將建立涉金融債權案件綜合治理大格局,從源頭上減少涉金融執行案件,加強案件辦理的協同配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針對重點金融機構、重點案件提請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聯合開展對重點金融機構、重點案件專項執行和集中整治,打擊逃避金融債務的行為,推動地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優化涉金融執行案件辦理機制,建立涉金融債權案件臺賬進行動態管理,推動個案執行。
典型案例>>>
牟某明拒不執行判決罪案
倪某榮與牟某明借款糾紛一案,自貢市大安區法院于2017年11月作出民事判決:牟某明給付倪某榮借款本息884萬余元。該判決于同年12月9日生效后,牟某明未履行義務。2018年1月,倪某榮申請強制執行。
2018年2月,執行法院向牟某明送達報告財產令,責令其如實申報個人全部財產。同年5月9日,因牟某明拒不履行義務又不申報財產,執行法院對其罰款10萬元;同年11月6日,執行法院查找到牟某明,對其司法拘留十五日,牟某明仍未履行義務。2019年9月3日,牟某明將其名下一套房產以65.5萬元的價格出售,所得款項用于償還其他債務等支出,致使生效判決所確認的債務無法執行。執行法院將牟某明拒執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經公安機關偵查、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自貢大安區法院審理認為,牟某明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拒絕報告財產,經采取罰款、拘留的強制措施后仍拒不執行,且有轉移財產的行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今年6月,判處牟某明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四川某線纜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
榮縣某信用社與四川某線纜有限公司、榮縣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某農牧集團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法院判決四川某線纜有限公司償還榮縣某信用社借款本金1210萬元及利息;四川某線纜有限責任公司、榮縣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某農牧集團有限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后,三被告均未履行義務,榮縣某信用社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執行后,執行法院依法向各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義務和報告財產;同時查封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房產、機器設備等財產。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有履行義務意愿,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企業經營存在困難,公司現金流十分緊張,一次性償還借款本息確有困難。
執行法院積極促成各方達成債務化解方案。根據達成和解方案,法院解除對企業銀行賬戶的凍結,企業分期履行償還借款本息義務;截止目前,被執行人已按債務和解方案償還借款本息660萬元。今年上半年,榮縣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實現產值4.46億元,上繳稅金1212.2萬元,正常發放900余名職工工資;四川某農牧集團有限公司營業額7.58億元,上繳稅金2855萬元,正常發放1600余名職工工資。
袁某、陳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
2019年5月,袁某、陳某某以其共有的一套房產向自貢農某商業銀行抵押借款169萬元。兩人到期未能償還借款,自貢農某商業銀行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確認:袁某、陳某某應于2019年12月31日前償還借款本金169萬元及相應利息。二被告未履行義務,2020年3月自貢農某商業銀行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執行后,執行法院及時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以議價方式迅速確定以174萬元作為拍賣參考價;委托輔助機構開展拍品掛網展示、實地看樣、推送拍賣信息等輔助事務,及時在京東司法拍賣平臺進行上線拍賣;同時,引導本案申請執行人,利用自身客戶資源對拍賣資產進行推介,吸引更多潛在競買人參與競價。今年5月,拍賣資產一拍以174萬元拍賣成交,執行法院及時組織資產交付、兌付案款,本案自立案執行至案款支付完畢僅用時4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