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執法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1。甕福達州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共發現問題和隱患14項,其中重大事故隱患3項)

  重大事故隱患方面,部分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場所未按國家標準設置檢測報警裝置;部分爆炸危險場所未按國家標準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安全作業證管理辦法》無動火作業基本要求、特殊動火作業要求。

  現場安全管理方面,違規存放危險化學品;部分安全設施缺失管控;未按規定配備絕緣手套、絕緣鞋等防護用品;部分區域未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部分區域未設置防噴濺設施;公司總圖設計中無凈化磷酸(PPA)灌裝區鋼構廠房、磷銨車間辦公樓等設施,無相關設計審批手續。

  綜合事項管理方面,部分壓力容器未提供定期檢驗報告;未如實記錄新進入職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公司在2019年3月3日發生了一起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死亡,其主要負責人黃光柱以及鄧信立、孫應倫等8名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重新參加安全培訓。

  2。達州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共發現隱患和隱患9項,無重大事故隱患)

  現場安全管理方面。部分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長期處于報警狀態未進行處置;部分爆炸危險場所接線盒未進行有效封堵;部分危險化學品未存放在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部分現場設施與總圖不符;部分配電室門未向外開。

  綜合事項管理方面。《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修訂后未進行專家評審;工藝操作規程缺失安全儀表系統(SIS)部分;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方案未包含“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3。四川北方紅光特種化工有限公司(共發現隱患和隱患23項,其中重大隱患9項)

  重大事故隱患方面,部分在役化工裝置未經正規設計且未進行安全設計診斷;部分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部分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場所未按國家標準設置檢測報警裝置;部分爆炸危險場所未按國家標準安裝使用防爆電氣設備;部分甲、乙類生產廠房內設置巡檢人員休息室、控制室;部分特殊作業管理制度未有效執行;未制定操作規程管理制度且未及時修訂操作規程;超量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未儲存在專用倉庫;部分控制室面向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裝置一側不滿足國家標準關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現場安全管理方面,涉及易燃易爆氣體重大危險源便攜式氣體探測儀選型錯誤且配備數量不足;部分動力機械的轉動部位未設置安全防護裝置;未根據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監測、防泄漏安全設施及防護圍堤;部分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區域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未按規定摘除聯鎖。

  綜合事項管理方面,未根據重大危險源數量制定相應的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未按照規定開展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未及時修訂;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與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未制定操作規程管理制度且未及時修訂操作規程;《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的審批部門不符合要求。

  4。江安捷恒化工有限公司(共發現問題和隱患9項,其中重大事故隱患3項)

  重大事故隱患方面,未制定甲醇儲罐(內浮頂罐)低液位工藝控制指標;甲醇儲罐距離相鄰工廠(天竹公司)圍墻的間距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未按照國家標準制定特殊作業管理制度且未有效執行。

  現場安全管理方面。部分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部分作業場所未根據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種類和危險特性設置防靜電、防泄漏安全設施。

  綜合事項管理方面,公司未制定危險化學品充裝或者裝載查驗、記錄制度;未根據重大危險源制定相應的重大危險源事故現場處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