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機關合力打擊
2019年11月14日,胡某向公安機關報案稱:11月11日,劉某春及其小弟持槍械、刀具對殷某進行毆打并活埋。同日,安居公安分局成立了專案組偵辦此案。經過前期調查,基本確定了被告人劉某春等人涉嫌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于2019年11月26日在市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抓獲了劉某春、張某、李某等犯罪嫌疑人。偵查終結后,于2020年6月2日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遂寧市人民檢察院于6月3日指定遂寧市安居區人民檢察院管轄,安居區人民檢察院于2020年7月1日向安居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安居區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后高度重視,成立了11.11案件專案組,并為未委托辯護人的11名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考慮到該案證據材料較多、涉案人數多、社會影響大等因素,專門抽調資深精干法官組成合議庭,并通過召開庭前會議,解決了管轄、回避、舉證方式等程序性事項,以確保該案高質、高效審結。
公開庭審高效有序
7月22日、23日安居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公訴機關在合議庭的主持下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針對起訴書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了逐項舉證、示證,法庭各項庭審程序有條不紊地進行。由于該案案情重大且復雜,合議庭需對案件進行認真分析、評議,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