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7月28日電 (記者 李平)7月27日,記者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7月22日,眉山市法院對一起故意殺人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一人重傷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以后,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依法判決李某某死刑。
夜半驚魂 兩死一重傷
2019年8月28日,對游某君(化名)來說是格外痛苦的一天。當天白天,她的前夫李天云出獄;當天夜晚,她的父母就被李天云殘忍殺害,姐姐也被刺成重傷。
2019年8月29日,凌晨3時左右,一名出租車司機在眉山市東坡區一加氣站前,發現一名渾身是血的婦女,她趴在地上呼喊救命,稱妹夫李老三要殺他。
3時30分,一名自稱被剪刀割傷右手的男子到眉山市永壽鎮衛生院包扎,還稱想自殺。該男子叫李天云,傷口縫針后,他告訴前來的民警自己殺了人。
4時34分,當地派出所接110轉警稱有人被殺。在確認兇殺案件后,李天云被刑事拘留。
2020年7月9日,眉山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經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李天云與游某君離婚,但仍共同生活。2019年3月,李天云因犯盜竊罪被東坡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此前已被羈押)。
2019年8月28日,李天云刑滿釋放。出獄當天,得知了游某君再婚的消息。李天云與游某君姐姐取得聯系,向其索要賠償未果后,產生了殺死游某君家人對其實施報復的想法。
29日凌晨,李天云攜帶一把剪刀前往游某君父母家中,趁兩人不備用剪刀向兩人身體連續捅刺,在確定二人沒有反應后離開現場。經鑒定,游某君父親心臟破裂、肺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游某君母親主動脈破裂、肺破裂、肝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凌晨1時左右,李天云又攜帶剪刀來到游某君姐姐經營的店鋪,趁其不備持剪刀向其上身捅刺,為控制逃跑反抗,還使用鋼筋擊打頭部致其不再動彈。隨后李天云離開現場。經鑒定,游某君姐姐所受損傷為重傷二級。
主動提出從重處罰 法院判其死刑
庭審中,李天云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主動提出希望對自己從重處罰。
面對訊問,李天云表示,前岳父母平時就勸游某君和自己離婚,但并沒有做出傷害自己的行為。李天云還陳述,他給游某君購買的電瓶車和一些飾品,他們家人也沒有還給他。
法院認為,李天云刑滿釋放后即實施暴力型犯罪,主觀惡性大,情節極其嚴重,雖具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法院判決:被告人李天云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后,李天云一言不發,雙手顫抖在宣判筆錄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