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
野生動物買賣案告破
多只國家保護動物被解救
據龍馬潭警方通報,3月18日,瀘州龍馬潭區公安分局網安大隊在日常網絡巡邏中,發現一網友在微信上公開售賣國家級二級保護動物和野生動物,該大隊立即聯合瀘州市公安局森林支隊、龍馬潭分局治安大隊、食藥安支隊迅速組織立案偵查。
3月24日,警方將涉嫌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團伙成員蘭某(男,25歲,成都人)在龍馬潭區抓獲,在家中查獲一只國家級二級保護動物水獺(小爪水獺)。
3月26日,警方將張某(男,25歲,廣元人)在重慶抓獲;4月14日將余某(男,50歲,宜賓人)在宜賓抓獲,家中查獲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一只;4月20日將韋某(男,28歲,貴州人)在貴州抓獲;5月25日將張某乙(男,33歲,德陽人)、唐某(男,64歲,德陽人)、孫某(男,68歲,德陽人)在德陽抓獲。
隨后,辦案民警根據線索前往福建泉州對許某住所進行搜查,在其住處查獲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豹紋陸龜2只、野生小浣熊3只、野生貓鼬2只、非洲刺猬2只。據許某供述,在利益驅使下,通過網絡交易出售野生動物,從中獲取利益,大部分販賣在廣州、福建、重慶、貴州、四川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