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該團伙許某因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蘭某、余某、韋某、張某、唐某和孫某等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偶然發現:
嫌疑人微信售賣野生動物
水獺竟養在家中,奇臭無比
專案組民警翁警官告訴紅星新聞,疫情期間,龍馬潭網安大隊加大了對可能傳播病毒的動物交易的巡查力度,無意中發現龍馬潭區一名男子通過微信公開銷售其飼養的野生動物水獺。
警方將該只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小爪水獺解救,并將涉嫌非法買賣野生動物的蘭某抓獲后,蘭某很快交代水獺來自重慶一個賣家。蘭某把買來的水獺當寵物養,因為水獺的長相讓他覺得“萌萌噠”。
“蘭某住在龍馬潭區某小區二樓,他把水獺的家也安在二樓。”翁警官告訴紅星新聞,在抓捕和解救水獺過程中,民警們發現水獺跟貓狗等寵物完全不同,奇臭無比。蘭某住所的陽臺甚至客廳、臥室,都能聞到濃烈的臭味。
蘭某到案后,很快交代了上家張某的相關信息,警方迅速趕到重慶,將張某擋獲。民警進一步調查發現,張某不僅通過網絡賣了只水獺給居住在瀘州的蘭某,還把一只猴子賣給了宜賓的余某。
4月14日,民警趕到宜賓城區,將50歲的嫌疑人余某抓獲。民警發現,余某家的露臺上,果然養著一只體型高大的猴子。經鑒定,余某家查獲的猴子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