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營茶樓開始
涉黑組織逐步壯大
2005年,被告人楊樹林刑滿釋放,2006年開始在射洪市經營茶館。2009年,任禮鈞出獄,被楊樹林吸納入伙。2010年,杜源被吸納入伙……越來越多的骨干成員入伙,使該涉黑團伙不斷壯大。

2013年下半年,張明、陳天祥加入該團伙。2014年初,楊樹林吸納謝龍波加入。隨后,任禮鈞、謝龍波、杜源等分別豢養小弟。
從2010年至2017年,該組織逐步形成了以楊樹林為組織者、領導者的人數眾多、骨干成員相對固定、層級結構明確、較為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涉及9個罪名
涉案金額超1億元
2013年底至2014年初,楊樹林借幫助涂某虎(另案處理)、涂某洪拆遷射洪市太和鎮何家橋社區6、7組棚戶區改造項目之際,采取強占干股的方式進入該項目。楊樹林入股后,又將任禮鈞、杜源、謝龍波、張明等人帶入該項目,并以暴力相威脅、滋擾等方式進行強制拆遷,實際控制該項目,開始了有組織地實施犯罪活動,并從中攫取非法經濟利益。
法院審理查明,該案涉組織內的犯罪事實共36起,其中強迫交易3起、詐騙1起、聚眾斗毆1起、聚眾擾亂社會秩序5起、敲詐勒索5起、開設賭場1起、非法拘禁12起、尋釁滋事8起,涉及9個罪名;涉組織外的犯罪事實有敲詐勒索2起、故意毀壞財物1起、虛假訴訟1起,涉及3個罪名。涉案金額超1億元,成為遂寧市涉案金額最多的涉黑案。
大英縣人民法院一審作出宣判,主犯楊樹林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等,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余2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刑罰,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者罰金。
董甜 紅星新聞記者 楊靈 圖據大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