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 記者田之路

  每一個測量標志,都需經過精確的測量、計算,才能求得它在地面上的平面位置和海拔高程數據。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測繪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永久性測量標志和正在使用中的臨時性測量標志,不得侵占永久性測量標志用地,不得在永久性測量標志安全控制范圍內從事危害測量標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