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殺人棄尸溶洞

  潛逃后成家并育有一子

  鄒某某交代,他早就有預謀準備找個有錢人實施搶劫。當莫某某和他同行到成都賣茶葉收入了約2500元后,鄒某某便在晚飯后將莫某某誘騙至溶洞,用石頭擊打莫某某頭部將其殺害,搶走了2400元。其后鄒某某均以飯后各自回家為由,堅稱與莫某某失蹤一事無關。

  莫某某尸體被發現后,鄒某某立即倉皇逃離,并隱姓埋名至今。

  鄒某某從榮縣逃至云南,靠打臨工維持生計,后輾轉至浙江打工。為逃避查處,他冒用了林某某的身份信息。2005年在浙江認識四川達州女子胡某后,入贅女方結婚并生育一子。二人長期在浙江打工,很少回川。鄒某某更是從未與榮縣的家人有過聯系。

  鄒某某說,逃亡的20多年一直都低頭做人,連自己的兒子都只能跟著老婆的前夫姓。交代了罪行之后感覺整個人都輕松了,和民警談笑風生。“他跟我們說,他以前確實是一時沖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且他也認識到一個20來歲的年輕生命被他給剝奪了,他覺得自己也非常后悔。他說如果讓自己再選擇一回,一定不這樣做,現在成了這個后果,無論受到什么處罰都接受。”

  被害人莫某某的母親已經年近八旬,自兒子被害后,悲憤成疾精神失常。莫某某的父親因唯一的兒子被害,沒幾年也撒手西去。當民警將嫌疑人被抓獲歸案的消息通告給受害人家屬的時候,莫某某的母親激動得痛哭不已,感謝警方還了兒子一個公道。“在表達這些意思的時候,這個一直瘋瘋癲癲的老太太顯得格外正常。”

  7月30日,榮縣檢察機關依法批準對鄒某某予以逮捕。

  這一天,距離莫某某被害已經整整過去27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