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陳章采

  7月30日,鄒某某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四川省榮縣公安局依法逮捕。這起發生在1993年的溶洞腐尸案,在27年后終于塵埃落定。

  這一天離鄒某某落網已有3個多月。在今年4月17日被押解回榮縣后的整整60天、30多場審訊里,鄒某某一直拒不供認犯罪事實。直到6月17日,才被警方擊潰心理防線,如實供認了自己27年前殺害同鄉莫某某后棄尸溶洞的罪行。

  這讓27年前的現場勘查民警張孝明長長地舒了一口氣,這起案件幾乎貫穿了他整個后半生的警務生涯,如今終于在自己退休前參與了這起案件的偵破,“算是了結了那個長達27年的心結。”

  而這也是榮縣公安局成立以來偵破時間最長、參與人員最多、調查范圍最廣、調查人數最多的一起案件。

  溶洞驚現腐尸

  與受害者同行村民隔天就跑了

  1994年1月1日,榮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來牟鄉(現來牟鎮)一偏遠溶洞內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尸體。時年30歲的張孝明與同事們一同前往開展現勘工作。

  “經過勘查,我們確定了尸體是一名男性,因頭部鈍器傷致死,確定為他殺。”警方很快確定了受害人為此前失蹤的村民莫某某。

  莫某某,時年19歲,經營茶葉生意。1993年8月28日早上,莫某某與時年23歲的同村村民鄒某某一同前往成都賣茶葉。8月29日傍晚,二人返回來牟鎮后在鎮上餐館吃了晚飯,莫某某徹夜未歸,家人多方尋找無果。莫某某家人曾多次找鄒某某詢問情況,鄒某某堅稱飯后各自分手回家,其他一概不知。

  4個月后莫某某尸體在溶洞被發現的消息迅速傳開后,鄒某某第二天就從當地消失,其后猶如“人間蒸發”,再也沒有任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