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天立學校關于宣傳失誤的處理決定。達州市天立學校關于宣傳失誤的處理決定。

  該處理決定表示,達州市天立學校招宣部門此次所犯的嚴重失誤,對相關學校和教師的聲譽造成了不利影響,這反映出達州市天立學校宣傳工作存在著極不嚴謹的行為。達州市天立學校為此深刻反省,并向以上兩所學校及兩位教師致以最誠摯的歉意!為了嚴懲責任人,經達州市天立學校研究,對學校相關責任人處理如下:給予達州市天立學校執行校長唐明撤職處分;給予達州市天立學校招宣辦責任人向飛飛撤職處分;給予達州市天立學校初中部校長王鵬程嚴重警告處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