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8月3日,記者從遂寧市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由遂寧市安居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某某等14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開設賭場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案在遂寧市安居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期間,刑滿釋放后的被告人劉某某先后糾集張某、王某等14名社會閑雜人員,有組織的在遂寧市城區開設流動賭場,并通過抽頭的方式非法牟利。期間,為進一步擴大影響力,該組織采取暴力、恐嚇等手段對周邊賭場進行非法控制,對想要離開的股東進行威脅,并多次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以及非法持有槍支等違法犯罪活動。該團伙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社會、經濟、治安和生活秩序。

  庭審中,安居區人民檢察院公訴團隊圍繞起訴書指控犯罪,依法訊問被告人,并針對起訴書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運用多媒體進行了逐項舉證、示證,大部分被告人當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由于該案案情重大且復雜,法院需對案件進行分析、評議,并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