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新聞網訊(記者 徐梓勝)8月7日上午,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我市首例野生動物保護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人邛莫某某、畢者某某、洛子某某、解樹某某、魯克某某、克斯某某、阿仲某某7人因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被判處6千至5萬元不等金額的賠償。

 今年2月,7名被告因同樣罪名已在峨邊人民法院被判處有期徒刑,此次是附帶民事部分審理。 今年2月,7名被告因同樣罪名已在峨邊人民法院被判處有期徒刑,此次是附帶民事部分審理。

  案情簡介

  2019年2月,邛莫某某與畢者某某商定到峨邊彝族自治縣覺莫山上獵捕野生動物“巖羊”(又名鬣羚、巖牛,彝族名字“嘿”),邛莫某某隨后與洛子某某、解樹某某、魯克某某、克斯某某聯系并確定一起上山獵捕。2月8日,邛莫某某與畢者某某、洛子某某、解樹某某、魯克某某、克斯某某六人到覺莫鄉光頭山,次日早上,邛莫某某等六人在光頭山下面的水溝里捕殺到一只“巖羊”,六人將肉予以分配,畢者某某分得“巖羊”頭部。

  2019年4月,邛莫某某與畢者某某再次商量獵捕“巖羊”,4月5日,邛莫某某與畢者某某、洛子某某、解樹某某、阿仲某某五人行至覺莫鄉光頭山,次日早上,邛莫某某等五人在三叉河電站附近的一個壩子獵殺到一只“巖羊”并將其肉予以分配。

  2019年6月2日,畢者某某捕殺“巖羊”一只并對其肉進行分割裝袋,2019年7月31日,公安機關從畢者某某家搜出該“巖羊”肉,經四川綠盾森林資源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鬣羚,屬于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2019年8月1日,公安機關從邛莫某某手機中提取了兩次獵殺“巖羊”的現場視頻、捕獵“巖羊”的現場照片、“巖羊”角照片,經四川綠盾森林資源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所查獲“巖羊”角、兩次獵殺視頻中的野生動物均為鬣羚,屬于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此外,2018年10月,洛子某某在黑竹溝鎮“瓦里惹”對面的水溝邊看見一只野生動物大靈貓,后用石頭砸大靈貓的頭部致其死亡,2019年8月7日,公安機關從扣押的洛子某某手機中提取其獵殺大靈貓的現場視頻資料,經四川綠盾森林資源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大靈貓,屬于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樂山市人民檢察院以邛莫某某等七名被告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為由要求其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156000元,同時要求七名被告在當地縣級官方媒體平臺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法院經審理認為,野生動物資源屬于國家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禁止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為維護生態平衡、保持生物多樣性,任何組織和個人負有不得侵犯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法定義務。公訴機關指控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指控的事實和要求應于支持。

  本案七名被告獵殺的鬣羚、大靈貓雖然生活在大自然中,但這些野生動物屬于國家所有,七名被告非法獵捕、殺害3只鬣羚,洛子某某非法獵捕、殺害1只大靈貓直接侵害了國家對于野生動物資源的所有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對侵權行為造成國家的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予以賠償。國家林業局《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方法》規定,對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按照所列其基準價值的十倍核算整體價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按照所列其基準價值的五倍核算整體價值,鬣羚屬的基準價值每只1萬元、靈貓科所有種基準價值每只1200元,殺害3只鬣羚應賠償的野生動物資源損失為15萬元,殺害大靈貓應賠償的野生動物資源損失為6000元。邛莫某某等7人雖受到刑事處罰但不免除其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