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剛 吳禮秋)近日,自貢市大安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張某某非法從事校車業務涉嫌“危險駕駛罪”案件,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據介紹,案發當日,男子張某某駕駛一輛小型面包車搭乘學生上路行駛,當車輛行駛至大安區隆富路牛佛鎮關家村五組時,被自貢大安交警擋獲。交警在現場發現,車廂內擠滿了背著書包的小朋友,甚至連后備箱也全是小學生。經查,該車核載7人,實載22人,超過額定乘員達214%,且張某某所駕駛的面包車不具備運送學生的資格,屬于非法的“黑校車”。
據悉,自貢大安交警將相關情況向全區所有的學校進行通報,并依托“3D大聯盟 文明交通行”活動,對全區校園師生進行交通安全再宣傳、再教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