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寇敏芳

  8月10日,記者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日前仁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因越權查處一處農村違建,被法院判決敗訴。這也是我省首例因越權查處違建房被判敗訴案件。

  2019年4月,四川仁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動態巡查中發現,大化鎮正義村3組村民王某非法占地建房,于2020年1月10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并將案涉房屋拆除完畢。為此,王某向四川眉山東坡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20年7月28日,東坡區法院根據2020年實施修改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十七條、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認為仁壽縣局不再具有對違反農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的主體資格,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屬超越職權,不具有合法性,應依法撤銷。判決撤銷仁壽縣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了解,按照2020年1月1日實施的新《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審批監管執法等職責,由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省自然資源廳提醒,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已受理未結案的、發現相關違法線索的,特別是當前農房專項行動相關問題,應依法及時移交農業主管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