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游樂場。(簡陽市法院供圖)事發游樂場。(簡陽市法院供圖)

  侯現良 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如今,商場內的兒童游樂設施越來越多,給孩子帶來歡樂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意外風險。前不久,簡陽市就發生了一起兒童玩蹦床摔傷致九級傷殘的事件。該案因由誰來承擔責任?簡陽市人民法院近日對該案依法進行了調解,酌定由監護人自行承擔30%的責任,被告商場承擔70%的賠償責任。

  [案情回顧]

  暑假期間,張女士帶著女兒小芹(化名)在一家商場經營的兒童游樂場玩耍,當日下午,小芹在兒童蹦床區跳躍玩耍時,不慎滑落摔傷。張女士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遂將小孩送醫。經診斷,孩子右側踝骨及指骨多處骨折,腦部輕微腦震蕩。

  在張女士兩個多月細心照看下,孩子的情況逐步好轉,但不幸的是這次意外也造成孩子身體多處不可逆損害,最終被鑒定為九級傷殘。期間,張女士先后花費治療費、營養費等共計十余萬元,多次找到商場協商解決,但始終沒有得到正面回復,雙方多次協商無果遂訴至簡陽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