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讀:

  社區到底有無權利處理“僵尸車”,是否有法律支持?

  在紅星新聞記者采訪中,車主王先生曾表示,社區清運車沒有權利私自處置自己的車輛,其稱,自己的車輛今年沒有年審是事實,無牌照,停車不當也是事實,但這些事情應由交警部門管理,而不是社區和清運車輛方。

  那么,社區究竟有沒有權利處理“僵尸車”,是否有法律支持?對此,紅星新聞記者也采訪了多位律師……

  北京君澤君(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小虎介紹,“僵尸車”至少是長期離開主人的車輛,社區的清運車輛要清運“僵尸車”的時候,應該先報警,調查是否有車主,如果確實沒有人管,按照相關流程予以處理。

  陳小虎律師表示,車子停路邊,社區可以報交警,雖然沒有車牌號和電話等聯系方式,但有車架號在,交警可以通過系統查找車主信息,通過合法途徑,確實聯系不到車主,應該將車子拖到一個停車場保存,沒有任何人和政府有權利當場直接處理車子的,這是他人的私人財產,交警確實聯系不上車主的,需要公示,在公示之后沒有人認領的,交警才能處理車輛。社區是沒有權利處理車子,至少交管部門介入才能。

  四川川恒律師事務所律師杜勇介紹,在法律上對“僵尸車”的處理沒有明確規定,如果要對“僵尸車”進行處理,應該要有相關的管理辦法,(社區)才有權拖車但拖車后確實沒有權利處置車輛。雖然車輛沒有牌照,但通過車架號交警部門可以查到車主的相關信息,沒有經過交警查詢車主信息聯系車主,就把車子拖走甚至處理了,這種做法存在問題。

  社區遇到“僵尸車”的情況,可以通過交警部門去查詢車子車主登記的信息,通過登記上的信息仍然聯系不上了車主,再通過報社進行刊登(公示車子信息),如無人認領和處理,再處理車輛,這樣更符合規矩一些。

  杜勇表示,社區沒有查詢車主信息,是不能權利處置車輛的,這是車主的私人財產,確實車子無人認領,經過社區多方努力無法找到車主,社區再想辦法處置,相對而言比較符合法律程序和處理規定。

  同時,杜勇也表示,車主也有一定責任,車輛停車不當,而且把牌照撤下,更不符合規定,導致清運車輛把車輛當作“僵尸車”拖走。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韓放介紹,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中是否講清楚社區可以拖“僵尸車”的授權,如果沒有授權就拖車,這是對公民的造成侵權,包括物權,所有權。現在物品已經損毀,如果社區是越權和無權拖車的行為,社區是要承擔一定責任。另外,車子長時間停在公路上,車主撤下牌照,導致社區把車子當作“僵尸車”處理,車主本人也存在一定過錯。

  目前,建議雙方協商一下,如果車主不想要這個車,看能賠償到多大比例,最好達成雙方和解。如果雙方協商不下去,可以走司法程序,如果是社區是行政行為,還可以走行政復議,也可以走行政訴訟。沒有執法權限,社區就不能拖車,如果社區為了“創文”非要拖車,需相關部門授權。

  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