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五通橋區的小敏(化名)幾年前花2000多元錢購買了一個鉆石戒指,當做裝飾品,感覺戴起來好看。“本來就是想買一個裝飾品,但我每次去保養鉆戒的時候,店員都會給我講,反正錢存在銀行也沒什么利息,不如換購鉆戒,到時候戴滿5年,如果不喜歡我們還會原價回購完全沒有損失。”小敏聽到這里覺得店員說的也有道理,于是在2015年8月10日,就換購了一顆價值8000多元人民幣的鉆石戒指。
小敏告訴記者,當時他買了這顆戒指后,在購買戒指的時候,愛戀珠寶給她承諾的是戴滿5年可以按照原價進行回收,但是合同上卻是寫的未經調換滿5年可按原價回收,為什么要有這個未經調換滿5年才能回收,小敏也是詢問了店員。“當時他們是這樣解釋的,你今年買了,明年換款式,后年又換款式,年年都換,滿五年我肯定不能回收。”小敏說,當時就是怕以后出現問題,所以她也是反復詢問,最終得到的答復是,這項規定就是,這個鉆石戒指在小敏這里要滿五年后才能原價回購,每次換了鉆石戒指都要重新開始算時間。這兩天小敏的鉆石戒指就已經滿5年了,當時五通橋愛戀珠寶的工作人員告訴她,他們確實有這個活動,但是原價回購需要到鉆石戒指所購買的店鋪才能進行原價回購。當小敏來到購買鉆石戒指的市中區高北門鼓樓街愛戀珠寶門店,門店工作人員卻告訴她不能原價回購,但是可以免費調換同等價位的其它鉆石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