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新聞網訊(記者 宋瑞琦)8月16日19時10分,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民警在仁沐新高速井研服務器開展汛期雨后巡邏時,發現一輛川L9***0號紅色中型平板貨車停在應急車道,后方并未設置任何安全提醒標志,駕駛員徐某正在對該車進行檢查。
民警上前提醒駕駛員徐某采取安全措施時,徐某卻眼神躲閃并辯稱自己并非該平板貨車駕駛員,只是幫前去尋求救援的“駕駛員”看車而已。
徐某的不自然的神態、言語引起了民警的懷疑,立即報告監控中心調取羅城收費站監控卡口視頻,通過監控視頻人像對比發現駕駛該中型平板貨車駛入羅城收費站的正是徐某。
面對視頻中自己駕車的證據,徐某終于承認,確實是自己駕駛該輛平板貨車,之前的謊言是因為自己其實只持有C1類駕照。
按照相關規定,C1類駕照只限于準駕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以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輕、小、微型專項作業車等車型。中型平板貨車顯然在準駕范圍以外。
徐某表示,自己平時只在工地上干挖掘機工作,今天因為貨車司機臨時有事,自己就抱著僥幸心理臨時把平板貨車開了出來,剛上高速車輛就發生故障,自己也不清楚怎么修理。因為擔心被處罰,所以才謊稱自己不是駕駛員。
最終,民警依法對駕駛員徐某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違法行為開具了交通違法強制措施憑證,他將面臨300-500元罰款,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并處15日以內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