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李文姬

  去年8月,在四川德陽市公安局工作了36年的德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武斌被查。一年后,12309中國檢察網發布武斌受賄罪起訴書,披露了該案的一些細節。

  據公開簡歷,1983年,19歲的武斌參加工作,直至落馬,36年來他沒有離開過德陽市公安局,歷任公安局副科級偵察員、治安處處長助理、治安處副處長、治安處政委、經濟犯罪偵查處處長、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等。2007年4月至2019年5月,武斌擔任德陽市公安局副局長一職長達12年。之后武斌任德陽市公安局調研員,并在任上落馬。

  因涉嫌受賄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徇私舞弊減刑、假釋罪,武斌于2019年8月22日被德陽市監察委員會采取留置措施,于2020年2月20日被德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4日由該局執行逮捕。

  據四川省德陽市紀委監委3月13日發布的“雙開”通報:經查,武斌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安排;違背組織原則,違規干預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執法犯法,縱容涉黑涉惡活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助長黑惡勢力坐大成勢;違反規定打探案情,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放任縱容配偶長期向涉黑人員出借巨額資金獲取高額回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前述起訴書對該案進行了進一步披露。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9年,武斌利用其擔任德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等職務之便或者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721.2824萬元。

  澎湃新聞注意到,其中有557.85萬元來自譚某某一人。2008年8月至2015年9月,武斌利用其職務之便或者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譚某某協調潘某某檢舉立功、張某某從輕從快判決以及減刑假釋、土地合宗等事宜,多次收受譚某某以借款付息名義送的好處費共計505.85萬元,其中有170萬元譚某某未實際支付,計入了借款金額;2009年初,武斌為譚某某協調潘某某檢舉立功事宜,收受譚某某轉送的現金2萬元;2011年至2013年,武斌為譚某某協調張某某從輕從快判決以及減刑假釋事宜,收受譚某某以轉賬方式轉送的好處費50萬元。

  此外,武斌還被控涉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2012年10月,譚某某參股張某某等人開設的賭博游戲廳,并請托武斌給予關照,武斌默許。2014年6月9日,德陽市公安局民警根據群眾舉報前往查禁張某某等人開設在德陽市區某步行街附近的賭博游戲廳時,張某某即讓譚某某聯系武斌幫忙處理,譚某某遂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聯系武斌,請求其給予關照。

  當民警聯系的開鎖人員因受到威脅遲遲未能到現場開鎖、隨后請示武斌派特巡警強行破門進入檢查時,武斌不同意該建議,反而安排民警去查處德陽市區某茶樓。之后民警前往該茶樓檢查,未發現該茶樓存在涉賭嫌疑,民警再次請示武斌下一步行動,武斌即安排民警撤回單位。

  四川省德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武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以上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八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武斌作為負有查禁賭博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開設賭場的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幫助逃避處罰,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