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謝穎
2008年,四川通江男子伏傳強用牙齒縫里省下的錢,在通江縣城全款訂購了一套房子。2015,剛接手的新房,因開發商一樁借款官司而被法院查封?!胺饩头獍桑乙膊患敝?。再說,房子在法院手里,豈有飛了的道理?”
伏傳強未曾想到,房子三年后真的就“飛了”。2019年7月,遠在浙江的他被告知:被查封的房子,已被賣給第三人。
這并非孤例,據了解,同一個樓棟,總計十多套房屋被查封,與伏傳強“同病相憐”者共3人。
“當年我配合法院工作,提供了全部購房資料,是誰把我的房子賣了?”從2019年8月以來,他多次對通江法院的執行提出異議,試圖要回自己的房產,但均被以不同理由駁回,今年6月,伏傳強上訴至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
通江縣法院執行局一位負責人表示,巴中市中院最終判決出來之前,對此案不予置評。
意外
全款買的房 被法院查封了
1995年,伏傳強將一雙兒女留在通江老家,和妻子前往浙江打工,2006年,老家房子因年久失修坍塌,當時恰逢有親戚在縣城買房,伏傳強就讓親戚幫忙,在縣城“欣都。通祥”樓盤訂購了一套住房,以圖老了有個落腳點。夫妻倆東拼西湊,交了2萬元訂金,,2008年補足尾款,和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
2015年,房子終于建成了,伏傳強專程回通江,從開發商手中接過鑰匙,一次性交清水電氣入戶費、門窗費和兩年物業管理費,共計3萬多元。
打開房門,伏傳強看了一下新居戶型,便又返回浙江上班了。臨走時把新房鑰匙交給一位熟人,讓其幫忙照看一下。
2016年,伏傳強接到通江縣法院一位法官的電話,對方告訴他,因開發商楊策魁涉及一樁執行案件,要對其房屋進行查封,“他們問了我購房情況,要求我暫時不要裝修。”伏傳強回憶,此后,法院又來了兩次電話。
事發有些突然,伏傳強有些狐疑,但并未多想,“三年就三年,我又不急著住,解封后裝修也不遲,再說,房子在法院手里,不就進了保險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