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田之路

  “你把錢放在銀行里,不如拿給我投入到工程當中,只管每個月領利息就是了。我可以每個月都給你們付利息。你們把錢借給我,當月利息我馬上就給你,我工程也做起走了,也帶到你們發點小財。既然是朋友,我們也要共同富裕嘛!”

  只要說是朋友殷嬌就主動請客吃飯,經常出入高端會所、美容館,氣質高雅、財大氣粗、待人熱情。看著她的老公是政府干部,兄弟還在做著大量的工程,自己還合伙開著餐館。而且借款又是朋友介紹的,借條、利息都寫得明明白,約定月利息達3分至1角,但付息及時,從未拖欠,殷嬌(化名)讓近40名身邊的朋友及其親屬心動了,近千萬資金流到了她的手中,被她玩到自己也不知錢到哪里去了。

  日前,四川省南充市蓬安縣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謊稱搞工程需要資金、騙取多名被害人金額達近千萬元的案件。

  “我們家過億資金投入到工程項目里,把錢借我就能共同富裕”

  2013年3月,殷嬌在一次朋友請吃飯時告訴認識了生意人成某。成某一直都有投資工程賺取高利的想法,當時已經欠下了巨額賭債、被多次催討的殷嬌就想到了利用做工程行騙。

  一個月后,殷嬌主動聯系了成某,宣稱與丈夫劉某華一起正在做當時南充最大的道路交通工程資金,目前政府資金尚未撥付到位,需要自己墊支,只要政府結賬后就能獲利過億的款項。殷嬌隨即帶成某到自己兄弟負責的該標段察看,標段的經理知道這是自己老板劉某的嫂子,紛紛向她打招呼。成某深信不疑,和殷嬌回到了殷開的飯館吃飯,殷便提出向成某借款,約定月利息為3分,成某當即借給殷嬌5萬元,殷當即返還給成利息1500元。第二月將到期,殷嬌在給成付利息時提出,如果成某為其介紹其他人把錢借給她,可以把每月利息提高到1角,成付給他人利息后,多的利息部分可以作為好處費由成享有,成某動心了。

  殷嬌同時利用自己的一切關系開始借款。羅某志是殷嬌前夫劉某華的戰友,殷嬌讓羅某志借給她10萬元。

  鏈式反應資金滾滾而來,放貸瘋狂上演幸福狂歡

  在第三月到期殷嬌給成某付利息時,成某介紹了王某萍、楊某全、蘇某緣、劉某芳等人與殷嬌認識,王某萍借款58萬元、楊某全借款54.2萬元、蘇某緣借款84萬元、劉某芳借款9萬元,殷嬌當時獲得款項200余萬元,同時也按照月息1角的標準當場返一個月利息。之后殷嬌每月按時足額支付成某利息,成某對殷嬌做工程、財大氣粗、有還款能力深信不疑。

  受成某介紹獲利的王某萍也想像成某一樣再獲利,于是想到了自己的小姐妹伍某琴。2014年5月,伍某琴經王某萍介紹認識殷嬌,殷嬌告訴伍某琴:她做啥子不要問,每個月領利息就對了,月息3分。伍某琴聽后就認為只要可以賺錢,就準備把錢借給殷嬌。兩三天之后,伍某琴從銀行取出現金5萬元和王翠萍一起在蓬安相如廣場清涼世界將錢交給殷嬌,殷出具了借條并當場支付了利息現金1500元。2014年7月20日,伍某琴和王某萍一起再次來到清涼世界,伍某琴又將現金5萬元交給殷嬌,同時把之前出具的5萬元借條撕了,殷嬌當即重新出具了10萬元借條,并給了利息現金3000元。殷嬌和伍某琴熟悉之后,伍某琴又先后主動于2014年11月20日、2015年3月8日、2015年9月11日、2015年11月30日借給殷嬌5萬、10萬、5萬元、3萬元現金,累計共計33萬余元。

  殷嬌覺得做戲就要做全套,于是有時間就約這些曾借款的人吃飯,每年還不定期組織借款較多的人到“自己的工程項目點”考察,似乎海南、貴州、海口、沈陽、成都、重慶到處都有殷嬌的工程、投資制衣廠等。一路上,殷嬌帶著大家游山玩水,住高級酒店,享受風味大餐,還介紹據說有上億資產的建筑老板曹某均和大家認識,既讓大家感受到殷嬌的財力雄厚,更享受到了一輩子也難遇到的人生狂歡。

  借款給殷嬌并出去旅行、考察的人回家后更加瘋狂地為殷嬌聯系借款,他們認為這“既能給朋友帶來財運,又能讓自己獲利,還能幫助給自己好處的殷嬌,這是就雙贏多贏共贏吶!”于是,成某群介紹劉某平借款14萬元、成某群介紹張某華借款8萬元、成某群介紹蔣某慧借款34萬元、成某群介紹殷某連借款10萬元、成某群介紹劉某芳借款9萬元、成某群介紹侯某龍借款21.9萬元;陶某華經其表妹鄒某華借款18萬元、陶某華介紹唐某華借款14萬元;伍某琴介紹楊某瓊借款2萬元、伍某琴介紹伍某平借款5萬元;蘇某緣介紹羅某娟借款3萬元……借款給殷嬌有好處的消息像病毒一樣傳播,借給殷嬌的錢也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據不完全統計,截止2016年2月底,殷嬌共計向38人借款893萬元!

  資金斷鏈神秘失蹤,昔日大款鋃鐺入獄

  瘋狂地借款,瘋狂地還息,瘋狂地享樂,當借入的資金越來越多時,支付利息已顯得入不敷出。

  2016年2月1日,殷嬌以其老公劉某華工地沒錢發工資為名義向陳某群借款5萬元,承諾只借20多天,正月十五之前一定歸還。以后再沒有借到他人的錢,殷嬌也沒能像以前一樣按時給借款人支付利息。不久,要求支付利息的電話打個不停,殷嬌無奈,給大家解釋說工程款馬上就要下來了,讓大家再等一等。

  2016年3月,殷嬌召集債權人開會,提出了一個分期還款方案,楊某全等債權人被迫同意。個別借款人還依然認為這是債務糾紛,找著殷嬌要錢,并于2016年4月起訴至蓬安縣人民法院。個別借款人不服,懷疑遭到了集資詐騙,于2016年7月12日向蓬安縣公安局報案。2016年7月18日,蓬安縣公安局對殷嬌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偵查。殷嬌聽說已經立案,馬上外逃,公安機關網上追逃。2016年9月1日,在云南省曲靖市開遠縣鐵路公安處石林派出所民警配合下,蓬安縣公安局干警在當地運通招待所將殷嬌抓獲歸案。2016年10月4日,蓬安縣人民檢察院對殷嬌以涉嫌集資詐騙罪批準逮捕。2016年12月4日,蓬安縣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

  殷嬌借的錢到哪兒去了?公安機關偵查人員疑慮重重。殷嬌供訴其中400到500萬元支付了利息,先說拿給曹某均近500萬元,又說拿給其前夫劉某華近600萬元。當偵查人員找到殷嬌的前夫劉某華時,劉說自己與殷嬌在2015年年底之前感情很好,但發現殷嬌背著自己在自己戰友老婆馬某玉那里借了25萬元錢,當時自己非常生氣,就和殷嬌協議離婚了,并表示借錢的事自己一概不知情,借的錢自己一分都沒有拿。偵查人員找到殷嬌的男友曹某均時,曹說2016年3月時通過微信認識了殷嬌,殷嬌說自己老公出車禍死了。曹說和殷嬌沒有任何的經濟往來,也沒有一起投資搞工程,自己一直在新疆做建筑工程,沒有注冊公司。近千萬的巨款不知所蹤,公安機關一直沒有放棄追查贓款下落。

  2017年7月14日,蓬安縣人民檢察院對殷嬌以涉嫌集資詐騙罪起訴至蓬安縣人民法院。近日,蓬安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殷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二十萬元。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殷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提出上訴,該案已生效。

  從本案看來,殷嬌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正如殷嬌前夫劉某華的戰友受害人羅某志所說:“當時殷嬌打我借錢并要求不告訴劉某華,現在回想起來還是覺得違背了常理。按說我不管怎樣都應該找劉某華確認下到底是不是該把錢借給殷嬌。但是,一方面覺得礙于情面,不好意思去問,怕傷了感情;另一方面也覺得利高,他們家有工作,開了餐館,又有人在做工程,就輕信了。后面我找劉某華要錢的時候,劉某華問我殷嬌找我借錢的時候我為什么不給他說,搞得我有苦說不出,現在想起來就后悔。”